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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划定辽河流域保护区禁止开发

中华环保宣传网      更新时间:2010-07-30

中国的重工业基地辽宁最近沿着流经其境内的辽河干流两侧划定总面积近2000平方公里的保护区,禁止开发建设。当地政府即将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这一生态保护模式。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河保护区范围已经划定,全长约538公里,保护区总面积1869.2平方公里。根据不同的保护标准,保护区划分为3个等级。其中,一级区1007.8平方公里,二级区769.5平方公里,三级区91.89平方公里。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辽河干流水体、河流湿地和珍稀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辽河水系是中国七大水系之一,由辽河和大辽河两个水系组成。辽河流域面积21.9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300多万人,是中国重要的农牧业生产基地和工业生产基地。由于其沿岸分布着多座重化工城市,长期以来水质污染严重,一度几乎成为“污水沟”。    

为彻底根治辽河,恢复生态环境,辽宁提出全面实施辽河干流整治和管理,建立辽河干流自然保护区,开展河道生态治理,促进水质持续好转,加快实现全流域生态化。

为此,辽宁专门成立了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将原属水利、环保、国土资源、交通、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7个部门涉及辽河保护区的职责,划入到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今后,管理局承担拟订保护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保护区内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管等职责,并负责查处保护区内重大、跨地区环境污染案件。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杨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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