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 图为:让我们的家园笑口常开 李娟 绘
两会展望
“地球是人类的母亲,司法则是人类社会的准绳。当‘儿女’对‘母亲’过度索取时,必须受到有效制裁。”
日前,省政协委员、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这样阐述人、环境、司法之间的关系,呼吁设立环保法庭,专门从事环保案件的查处。
怪状
宁交罚款也不愿治污
前不久,央视曝光哈药总厂宁交千万罚款不愿建排污系统的事。让连续3年呼吁设立环保法庭的蔡学恩更加坚定了此行目的。
蔡学恩称,各地类似哈药总厂这样的大型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和经济手段治污,难有成效。只有让监管失职者承担起相应责任,让污染企业付出惨重代价,污染事件才能遏制。
蔡学恩说,“环境侵权”是一种一旦发生则后果难料、或会造成大面积破坏的侵权行为,在其未实际发生之前,就应当及时制止。若能通过环保法庭快速立案、审理,在程序法上建立“制止令”制度,授权潜在被害者能及时提起“制止令”诉讼,法庭也能第一时间颁布“制止令”来制止有可能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会大为减少。
借鉴
16省市设立环保法庭
2008年,由无锡太湖蓝藻事件、昆明阳宗海砷污染案催发,全国各地不少省市纷纷成立环保法庭。
如今,全国共有16省(直辖市)自行设立61家“环保法庭”,包括海南省高院、海口中院、无锡中院、昆明中院、江西、山东等地基层人民法院共计59个,以环保审判庭、独立建制的环保法庭和环保合议庭3种模式存在。
谈到我国环保法庭发展现状,蔡学恩表示,环境立法长期以来对于环境司法的制度支持不足。最高人民法院迄今为止颁布了3400条司法解释,其中与环境案件审判有关的司法解释仅有18条。这些有限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环境刑事案件,有关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数量极少。
值得欣慰的是,诞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在修改中,可望明年出台。
期待
环保法庭护航两型社会
蔡学恩表示,目前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在环境脆弱地区设立专门审判机构,能为当地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普通法庭也可以受理环境案件,何须设置专业法庭?
蔡学恩从3个方面给予解答:首先,当前环境问题凸显,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司法队伍;其次,环保法庭可以使环境案件快立快审快决;最重要的是有利于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消解地方保护主义。
蔡学恩建议省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主要受理大范围、跨区域的环境污染案件,维护公众利益。
各方观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导、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环境保护协会首席专家王树义:
环境案件走司法专业化道路是世界潮流。像知识产权、林业、铁路案件审理一样,环保案件的审理同样需要专业的法庭。我非常希望我省环保法庭能尽快建成。
省环保厅副厅长、省政协常委周歆昕:
随着公众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我省环境案件有增多趋势,环境司法应该在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网民“亮剑”:
百姓对环境的要求很实际,对于即发性污染,直接投诉是为了得到即刻处理。不论司法手段还是行政手段,只希望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网民“易言”:
设立环保法庭不能只是个“秀”。看过一则新闻,因为个人不能提起环保公益诉讼,云南有的环保法庭已经变成刑事庭了。若如此,有没有这个法庭其实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