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历经三年,内蒙古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达到了既定工作目标,取得了丰硕成果。
内蒙古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内蒙古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组长,15个委办厅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自治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国家级工业园区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累计成立普查机构138个,组织工作人员2956人,选聘普查员3888人,普查指导员1295人,共落实普查经费1.47亿元。
摸清了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
内蒙古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是内蒙古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此次普查,全区普查对象数量4.03万个(不含移动源)。
工业源1.64万个,是本次普查重点之一,从地区分布看,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普查对象数量居前5位,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0%;从行业分布看,非金属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普查对象数量居前3位,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39%。
农业源4852个,其中涉及农业种植业的旗县区103个,水产养殖的旗县区73个,畜禽养殖的旗县区103个,入户调查畜禽规模养殖场4573个。
生活源1.88万个,其中行政村1.07万个,非工业锅炉企业4669个,储油库45个,加油站3415个。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44个,其中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201个,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122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21个。
移动源普查对象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549.04万辆,工程机械保有量12.50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3102.96万千瓦,核算水域内营运船舶数量0艘,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24.25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31.48万次。
另外,还有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15个。
掌握了各类污染源排放情况
经普查核算,内蒙古全区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46.06万吨,氨氮0.89万吨,总氮4.14万吨,总磷0.34万吨,动植物油0.38万吨,石油类41.64吨。其中,工业源方面,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位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5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位居氨氮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6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位居总氮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69%;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位居总磷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72%。
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39.78万吨,氮氧化物70.16万吨,颗粒物161.12万吨。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24.92万吨。其中,工业源方面,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位居二氧化硫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6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位居氮氧化物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7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位居颗粒物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7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位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前3位,合计占比86%。
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48亿吨,综合利用量9357.2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24.12万吨),处置量1.46亿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683.67万吨),当年贮存量1.16亿吨。危险废物产生量329.36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置量332.76万吨,年末累积贮存量35.75万吨。
农业源种植业秸秆产生量为3674.58万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3175.25万吨,秸秆利用量2601.53万吨。地膜使用量7.63万吨,多年累积残留量15.73万吨。
支撑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的环境形势,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污染源普查数据是生态环境部门目前掌握最为全面、详实的污染源状况数据信息,有利于全面分析当前污染源基本情况,包括行业分类、占比、重点源分布、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技术水平、运行效率等信息,以及摸清整体环境问题主要成因。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等,对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有效利用好污染源普查数据,科学全面将普查结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发挥出污染源普查工作价值,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目前,内蒙古除建立了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污染源档案管理系统外,普查数据已经全面运用于内蒙古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中,包括“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全区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土壤详查、排污许可证发放、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等工作。
为保障高质高效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内蒙古还建设了一套档案体系,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整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利用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移交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保密制度》等6项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委托第三方建设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系统,方便档案查询管理。
普查工作中,内蒙古各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任劳任怨、努力工作,通过反复清查排查、入户调查,锤炼了吃苦耐劳、攻坚克难的敬业精神;通过系统化培训,了解重点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环保设施等相关情况,掌握各类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提高了环境管理业务能力;在普查成果总结过程中,通过分析归纳,把握了环境政策和当前的环境形势,得到了全面的学习和提高。这为内蒙古培养了一批责任心强、政策熟悉、业务精通的骨干人才队伍,对推动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了基础。
普查期间,内蒙古各级普查机构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显著的宣传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普查办创作了动画短片人物呼和巴特,形象生动又接地气,广受欢迎。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中国环境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记者深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等地,采访记录一线工作,展现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和进展。借助环境日和“三农下乡”等平台,印发《污染源普查知识问答》宣传册,向企业发放《致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全区共印制宣传册4.54万册,发表报道1667条,开设专栏96个,制作户外广告274条、小视频30个,张贴宣传标语1439幅,发放公开信11.51万份,其他购物袋、文具、雨伞、水杯等各类宣传品数万件。新闻媒体同步大力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