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洁清洗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划分的原则 清洁清洗服务企业资质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和四星级,其中一星级的最低标准为1000万元,二星级的最低标准为5000万元,三星级的最低标准为1亿元。
二.申请清洁清洗服务企业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
(二)具有与从事的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基本条件以及必要的场地设施等保障能力。
(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申请清洁清洗服务企业资质的具体程序。
1.提出申请 企业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1)《北京市清洁行业经营许可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除外);
(7)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及其学历证明文件;
(8)拟投入本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受理 市环保局自收到完整的申办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北京市清洁行业经营许可证》。
3.变更 《许可》的有效期为三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许可》持有者应当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发手续。《许可》持有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15日内向原发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