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便捷、处置困难,一般按照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检测达到豁免水平后按照非放射性废物处置。如何处置好长半衰期的放射性同位素一直是业内公认的难题。
江苏省南京市一家高新医药企业,有一批含有碳-14和氢-3核素放射性废液亟待处置,依法应由企业进行处理或贮存。但由于碳-14半衰期长达5730年,且废液活度较高,如果由企业自行联系单独送贮至国家永久库,不仅流程繁琐,而且费用昂贵。这一医药企业辗转多次寻找国内处理单位未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江苏省核管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与国内唯一具备处置能力的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
面对处置过程中的两大难题——放射性废液的固化问题和固化后放射性废物的中转问题,江苏省核管中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协调中核清原公司专家现场指导,全过程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固化。同时,突破常规做法,主动提出将放射性废液固化体暂存至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降低运输风险、减少处置费用。这家医药企业感谢江苏省核管中心主动担当、为企业办实事,特地送来感谢信以表谢意。
下一步,江苏省核管中心将继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南京市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液暂存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协调中核清原公司上门服务,由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无偿提供放射性废液处置后、转运前的暂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全省搭建放射性废液处置平台,建立良好的处置机制,破解历史难题,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