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10月督察组在枣庄市开展驻区督察发现,枣庄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丰焦电)存在渗坑排放高浓度废水、非法建设洗煤项目、治污设施不完备等问题,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一、基本情况
联丰焦电位于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成立于2003年10月,现有LRJ—2000型热回收焦炉2组4座,年产量60万吨,2009年6月建成2×15MW余热发电项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焦化行业产能压减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该公司焦炉在淘汰行列,应于2020年4月底前关停退出。近年来,联丰焦电环境信访、网络舆情多发,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多次接到联丰焦电污染地下水,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举报。
二、主要问题
(一)渗坑排污问题性质恶劣。环评批复要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厂界不设排污口,厂区内要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督察发现,厂区内未实施雨污分流,部分脱硫废水、电厂冷却塔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等经排水沟混合后,排入厂区西南部渗坑内,渗坑水面约3000平方米。经检测,渗坑内废水COD浓度121mg/L、氨氮浓度682mg/L、硫酸盐浓度2460mg/L。进一步检查发现,渗坑废水排入厂外西侧水渠,经检测,水渠口取样COD浓度89mg/L、氨氮浓度532mg/L、硫酸盐浓度1900mg/L。另外,厂区西北角机井泵房外墙底部多处渗水,经检测,渗水水样COD浓度18mg/L、氨氮浓度140mg/L、硫酸盐浓度1053mg/L。经初步开挖,发现井内水位高出地面,井管老化破裂导致井水溢流。同时,督察组从厂内西南部地下水井取样,发现地下水呈深黑色、不透明,伴有较强刺鼻性气味,经检测,水样COD浓度918mg/L、氨氮浓度143mg/L、硫酸盐浓度1520mg/L。
联丰焦电渗坑排放
(二)违规建设洗煤项目。厂区西部为一处洗煤厂,于2005年建设投产,至今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企业自称已停产两月左右,但现场发现多处煤泥露天堆存晾晒,存在明显生产迹象。
联丰焦电厂外偷排
(三)日常监管“宽松软”。该企业环境管理混乱,二氧化硫气味明显,无组织排放严重;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大量煤泥、煤矸石、垃圾等露天存放、晾晒;厂区西门大量运输车辆进出,道路积尘严重;脱硫废水析出盐类去向不明;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无法全部回用。
抽水泵房底部渗水、深井泵房开挖情况
(四)督察整改敷衍应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多次举报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但当地均上报企业无废水外排,排查工作不严不实。《枣庄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加强联丰焦电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企业长期存在的违法排污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发现不及时,监管有盲区,处理不到位。
左侧为渗水井水样,右侧为另一水井抽取水样
三、原因分析
(一)枣庄市市中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政治站位不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排查不彻底、查处不到位,整改工作态度消极、敷衍应付。
(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法律意识淡薄,长期存在侥幸心理,只强调客观原因、历史原因,甚至刻意隐瞒、误导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