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与自治区水利厅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扬长避短、供需对接、融合发展的原则,将在河湖长制监管、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文气象服务以及水利和气象联合科研攻关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共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更加全面持续、深入广泛的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不断提高信息化手段能力水平,提升相关业务工作实效,把“预报、预测、预警、预演”等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