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山西省介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其中,强化防雷安全、应对气象灾害被纳入城市安全防控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中。
根据《意见》,介休市气象局作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在强化防雷安全方面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旅游景点、重要生产设施和物资仓储场所等防雷安全装置的监督检查。
《意见》指出,要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城市安全生产、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气象灾害及防治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形成各部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合力,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