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之声栏目获悉 近日,上海市住房与城乡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对上海碧州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文书号为:第23202100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碧州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存在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资质核定[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询问笔录》、《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申诉说明》、《关于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核查情况的复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其做出警告处罚,并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经查询,上海碧州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从事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等;许可项目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等。2009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云洲。
(来源: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注明“来源:XXX(非原创)”的作品或者标明媒体的新闻摘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方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方联系的,请权属方直接私信或者发邮件至 fang@cqn.com.cn,以便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