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开展好2021年度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督查工作,8月22日,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召开森林督查培训工作会议,对森林督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本次森林督查成立了3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森林督查工作中严格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责任。
会议要求,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检查十项纪律”,严格执行“五个禁止”、“二十个不许”相关规定,杜绝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的发生。强调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各检查组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时刻把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注意疫情防控安全、交通安全和工作安全。
会议还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就《内蒙古专员办2021年森林督查操作细则》进行详细讲解。会后,3个森林督查检查组将深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各森工公司有序开展森林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