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首次聘请第三方机构组成两个工作组,于近期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省级财政林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紧紧围绕绩效目标的设定、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实现绩效目标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四个方面展开,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核查的方法进行。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抽取项目,客观公正评价项目,严肃认真运用结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森林公园建设、林木种苗补助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17个林草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抽取资金量不低于总资金量的60%,抽取单位不低于项目实施单位的30%。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