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中小股东表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过线上和线下的会议程序都顺利完成。此次会议对包括终止交联收购和改选公司董事、监事等22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针对之前网络上对于股东决议事宜的种种猜测终于水落石出,持续关注此事的股民们也了解到了诸多真相。
召集会议的中小股东方代表许其新会后表示,5月5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线上和线下的会议程序都顺利完成。由于疫情管控的原因,现场会议原定参会人数不能超过10人,组织方为此还提前准备了一个大会议室,但在5月5日会议当天,朝阳区及酒店的疫情管控措施进一步升级,对现场参会人数有了更严格的限制,现场会议只能临时由会议室挪到了一个房间举行,参会人数也被进一步限制。
作为股东代表的许其新表示,“会议通知已经公告了,不可能取消,也不可能换酒店和时间,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如期把会议组织好,5日上午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后,我们第一时间就相关情况向曙光股份董事会进行了通报。”
不过,据会议召集及组织方透露,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比较高,线上投票也很积极。临时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1号北京富力万丽酒店20楼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股东自行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贾木云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决议。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1号(近双井桥)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二十楼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1号(近双井桥)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楼,但因疫情防控升级及现场不合理的人员聚集,实际地点变更为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二十楼,仅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登记时间段内进行现场参会登记的股东(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进入会场并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详细说明请见另行公告的《召集人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情况说明公告》。
2.同时召集人注意到,上市公司曾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曙光股份关于中能等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违规无效的公告》(编号临 2022-023),对召集人自行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予认可,因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存在无法顺利执行的可能,如果相关股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续存在涉诉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信息来源: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一、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谢金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因疫情防控原因调整以及表决程序中的计票、监票过程存在轻微瑕疵,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后记:
“曙光本身就是造车的,公司向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方向去转型,定位也是没问题的。大家都希望公司能往好的方向发展,问题发生了,肯定要寻求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案。”许其新说,“中小股东只是反对涉嫌损害公司利益且不具可行性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应交给市场,让全体股东共同来判断和决定。”
供稿:深圳市中能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