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后八轮”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屡见不鲜,本网曾多次报道。近来年“后八轮”交通违法越来越“猖獗”,江西省政协委员秦洪渊称,主要是因为“后八轮”收入远超违法成本,无法有效震慑车主,因此他建议提高违法处罚标准。
“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快推进,工程运输车辆大幅增长。”秦洪渊说,据不完全统计,仅南昌市范围内运营活动的“后八轮”工程车就有五到六千辆左右,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后八轮”大多都在夜间工作,普遍存在超载、超速的现象,有些车主为了逃避电子警察处罚,总是会有意或无意的污损车辆号牌,使得电子警察和路口卡口设备无法有效拍摄,由此而引发的交通惨剧也见诸报端。
沃尔沃轿车被两后八轮夹扁造成2死2伤
如:本网报道2017年6月1日15时12分,206国道余干县黄金埠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后八轮追尾三轮摩托车致一死二伤。同年7月1日下午6时40分许,南昌富大有路唐山街口往东200米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沃尔沃轿车被两后八轮夹扁,事故造成2死2伤。
同时,“后八轮”车辆因为缺乏防护措施,导致装载货物飘洒,造成大量灰尘和洒落物,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超载又造成了城市道路坑洼不平甚至路面下陷,屡修屡坏。
为什么这些“后八轮”车辆如此“猖獗”?秦洪渊调查时有车主透露,一辆“后八轮”工程车在不超载情况下一天的收入200到300元,超载一天收入高达600元,甚至1000元左右。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货运车辆货物飘洒的罚款为100元,号牌污损仅处警告或罚款100元至150元,车辆超载因难以取证基本无法执行;这点罚款对日均收入过千的车主来说根本无所谓。
大多数“后八轮”货车都在夜间工作
针对“后八轮”交通违法处罚标准过低,无法形成法律震慑的问题。秦洪渊建议对现行处罚手段和处罚标准进行修改,适当提高处罚标准。尤其是对于改装、超载、超速、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处罚标准。同时,出台针对“后八轮”车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聘用企业监督管理责任,实行倒查责任制。
为确保对“后八轮”超速、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或者违规操作行驶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秦洪渊建议对“后八轮”工程车统一实行GPS定位监管系统,对“后八轮”工程车实行统一顶灯、统一放大号及反光条。充分发挥GPS卫星定位系统作用,加强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动态监控管理监控。
由于“后八轮”运输的零散性,和时空上的广泛性,单靠公安交警部门一家“单打独斗”无法完成。因此,秦洪渊建议由政府牵头负责,形成公安交警、环保、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各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真正让“后八轮”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