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广西国土资源厅近日作出决定,10月31日前对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Ⅰ级、Ⅱ级铁路和国家公路、省公路、二级以上通航河道、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简称“三区两线”)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矿山复绿监管档案。
据悉,此次“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具体工作范围包括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重要湖泊、大型水库等的所有在建、生产、停产、闭坑矿山。广西厅计划通过调查,查明“三区两线”范围内矿山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范围、责任主体;建立矿山复绿监管档案,明确矿山位置及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任主体、治理时限、动态监管手段等主要内容。广西厅将通过总结 “三区两线”范围矿山分布特征、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及特征等,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对人类生产活动和生存条件影响大小,按“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分级,编制全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