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兰察布市全力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规划,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CL建筑体系,2013年完成绿色建筑15万平方米以上。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暖设施改造。凡续建、新建的住宅小区推广温度面积法,全部实施供热分户计量。201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落实26个项目,分别在中心城区、兴和县、化德县、凉城县、察右中旗、察右前旗的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养老互助幸福院等项目上实施,主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地热、地热太阳能相结合,建筑总面积243.61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热水165.07万平方米、地热7.49万平方米、地热和太阳能相结合71.05万平方米。要进一步筛选完善项目,确保于9月底前按时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