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事项
环境监测服务资质许可
二、听证会时间
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听证会地点
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
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方式
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10日前向我部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可以通过传真提出。
书面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以及关注的相关问题。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姓名、年龄、职务和联系方法以及关注的相关问题。
六、申请参加听证会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吴敏 电话 (010)66556830
传真 (010)66556830
环境保护部政法司 李静云 电话 (010)66556161
传真 (010)6655616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 100035
附件:《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草案)》关于环境监测服务资质许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