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海洋相关能源发展
来源:更新时间:2015-03-3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署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其中,提出了推进海洋相关能源发展的若干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了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能源国际合作等主要任务。其中,在稳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方面,要坚持陆上和海上并重,巩固老油田,开发新油田。《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海洋石油开发。按照以近养远、远近结合,自主开发与对外合作并举的方针,加强渤海、东海和南海等海域近海油气勘探开发,加强南海深水油气勘探开发形势跟踪分析,积极推进深海对外招标和合作,尽快突破深海采油技术和装备自主制造能力,大力提升海洋油气产量。
在大力发展天然气方面,要按照陆地与海域并举、常规与非常规并重的原则,加快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尽快突破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瓶颈,促进天然气储量产量快速增长。以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和南海为重点,加强西部低品位、东部深层、海域深水三大领域科技攻关,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力争获得大突破、大发现。
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要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方针,有序开展地热能、海洋能资源普查,制定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积极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清洁高效利用,推广生物质能和地热供热,开展地热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示范工程。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投资与贸易并举、陆海通道并举,加快制定利用海外能源资源中长期规划,着力拓展进口通道,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积极支持能源技术、装备和工程队伍“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