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圆满完成对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督查工作。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生态保护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新时代森林资源监管工作做出的全新部署和要求,内蒙古专员办成立了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森林资源管理、监督、调查等方面业务骨干人员组成3个森林督查检查组,集中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
8月23日至9月29日,各检查组深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专员办2021年度森林督查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要求,通过核对档案、现地查验等方法对影像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即时督查督办;对森工集团自查结果进行现地复核;对上一年度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各类森林案件移交情况进行了解和档案查阅。三十多天时间里,检查组成员克服诸多困难,发扬甘于吃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保证人身安全和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了对21个森工公司和管护局的森林督查工作任务。
各检查组在森林督查工作一线成立了临时党支部,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结合实际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检查十项纪律”,严格执行“五个禁止”“二十个不许”相关规定,杜绝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的发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并向受检单位发放廉政情况反馈表73份,不断强化检查组全体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有效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