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包头市作为全国首批创建“无废城市”的11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了创建工作。达茂旗生态环境根据《达茂旗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社会源危险废物管控工作。
建立源头治理体系。积极与入驻达茂旗一家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联系,要求该企业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达茂旗境内的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开展回收、处置,从源头上治理社会源危险废物。
全力做好管控工作。集中对百灵庙镇及周边39家各类车辆维修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现场向各修理点负责人讲解了《固废法》知识,发放了《关于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对今后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实行精细化管理。在逐步建立“销一收一”制度体系的同时,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科学处置、管理规范,确保不发生危险废物遗漏、抛撒等污染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