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每月公布10个差城市 强力问责共赢美丽蓝天
来源:互联网更新时间:2013-09-14
hbzhan内容导读:日前,注的《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酝酿半年之久后终于落地其中规定,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差的10个城市和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空气质量排名”能否对地方政府形成威慑,从而打赢空气治理这场硬仗?每月公布空气质量差10个城市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差的10个城市和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行动计划》提出,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表示,之所以要进行空气质量排名,目的是为了监督地方政府,“排在后一个,那市长你自己看着办。”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目前国家公布74个城市的空气污染还是不够,比如PM2.5的监测站在二三线城市就没有。在二三线城市监测PM2.5可以更好推动大气治理。马军说,对于地级市进行空气质量排名更有可比性。环保部每个月74个城市的排名只是横向的比较,这个不一定有可比性,比如不同的地理位置、气候、基础条件以及个人行为等,会导致空气质量差别比较大。但是如果在同一个地区,比如都在河北省,那不同城市之前的纵向比较更有可比性,因为外部条件、地理位置等相似,这就可以比较清楚地对比出,哪些城市做得好或者不好。“空气质量排名”能否倒逼治理“空气质量排名”,无疑是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的一记狠招。以往,各地空气污染的治理,多是地方政府的“内部事务”,空气治理好不好,地方政府往往报喜不报忧,民众对于本地空气治理的真实情况,缺乏具体的了解。各地的空气治理,缺乏一种横向的比较和竞争,大家都在比招商引资、城市建设这些光鲜的成果,而坐视空气、水、土壤等基本生存环境的恶化。“国十条”的出台,让人们看到了国家对于推动空气污染治理的决心。但也要看到,发挥“国十条”的威力,国家除了加大执行的力度,强化责任考核之外,也要出台更多配套措施,支持地方的空气治理。业内人士表示,要想这种排名更能发挥制度的激励效应,具体操作上,还应更完善。例如,“排名”,不应只是城市名称的排名,也应是责任官员的排名,那些空气污染治理政绩和不及格的官员,也应出现在排行榜上,这种责任到人的排名,显然更具激励效果。例如,地方版的“空气质量排名”执行力度不能缩水,同样应执行一月一排的模式,并建立起明确的奖励和问责机制。的空气质量榜只有20个上榜城市,不到全国城市数量的三十分之一,打赢空气治理这一仗,关键还在各省市。“强力问责制”启动备受瞩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五年,我国空气质量要有明显改善。值得注意的是“强力问责”成为本次出台的《行动计划》大亮点。为落实地方责任,计划提出,地方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行动计划规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汪键说,规定引用了中组部的三个文件,意味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直接和官员政绩考核挂钩。此外,计划中直接将空气中PM2.5浓度也纳入约束性指标,汪键表示,这意味着目前考核核心从总量减排考核转移到现在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两者结合的考核上来了。他说,环保部接下来还将给各省份签订责任书,每年给出具体PM2.5下降的比例任务,但不一定是每年平均的比例,“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空气质量将逐年改善,不得变坏,如果你所有措施都拖到2017年才做,那肯定是不行的。”hbzhan结语: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当然是治污改善环境的一个好举措,但即便有效果,也只是在治污上面前进了一小步。如果能让绿色官员得到升迁和褒奖,而让只重GDP不重环保的官员得不到升迁和褒奖,就会在治污上面前进一大步,让中国的空气真正清洁起来,让中国的天空真正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