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我市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七部门将合力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体系,在已建立的“市—区—街(镇)—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基础上,推动全科自然灾害“多员合一”,充分发挥“1+N”网格化管理模式和“九全”网格员工作机制在自然灾害管理工作中的助力作用,全力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一专多能、稳定可靠的灾害信息员队伍,通过社区、农村的网格员队伍将防灾减灾“触角”延伸至最基层。
《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市气象局、地震局、水务局配合建设并加强队伍管理,实现队伍共建、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市财政局保障工作经费。市民政局配合组织登记管理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市委政法委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部门高效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面向全市灾害信息员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基层网格员运用“津治通”平台开展日常灾害隐患排查、灾情预警传递、灾情上报、灾害救助及科普宣传等工作。
七部门还将联合建立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加入灾害信息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