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无论你是在皖南、苏北的小村庄,还是在上海、杭州市中心,只要符合长三角气象免罚清单的规定,都会得到同样的免罚结果。”1月28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直辖市)司法行政、文化旅游和气象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长三角区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推进情况。
四地联合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升放气球管理、防雷安全管理、气象预报发布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六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于2021年12月28日印发,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据悉,多省(直辖市)联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统一免罚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长三角气象领域免罚清单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份气象领域免罚清单。
在清单制定过程中,沪、苏、浙、皖四省(直辖市)气象部门进行了多次联合讨论,就清单事项内容达成共识,根据法律法规和气象部门履职的实务总结,梳理近几年气象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高频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中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或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后果发生、社会危害较小的违法情形进行了提炼总结,形成清单内容。此外,清单也与气象部门其他社会管理制度措施、依法行政要求相适配,共同构建了宽严适度、有利于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
清单发布后,气象部门积极部署、组织贯彻实施,多地对管理对象(企业)开展了清单的宣传贯彻。通过清单的实施,切实将气象工作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长三角经济圈发展提供良好的气象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