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近日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近年来,岚皋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开展生态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扎实实施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走出了一 条“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先后获得“陕西省生态县”“生态文明推动力·最具影响力区域”“2017年度生态建设强县”等荣誉称号。
为守好一方绿水青山,岚皋县陆续制定《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岚皋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等,将生态文明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方面,岚皋县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原则,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和保护修复力度,探索创新河道管理河长+ 警长+督查长“三长治河”模式。另一方面,岚皋县利用自身生态优势,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经济结构,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加速成型,三产结构分别为15.8∶46.9∶37.3,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模式基本形成。农业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84%,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7.38%。
目前,岚皋县积极推行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县监管和户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配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50余辆、生活垃圾收集桶两万余个。县域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9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总数达到91个,整治率达到72.8%。
安康市岚皋县,山好、水好、空气好,森林覆盖率高达79.6%,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 350 天以上。2020年1月-8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2.49,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名第5,全市排名第3;岚河、大道河等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流域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肖颖 王正荣 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