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1年底全州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在临夏市的建成运行,彻底改变了临夏市乃至临夏州以往填埋式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不仅将垃圾变废为宝,还极大地保护了生态环境。那么,该垃圾发电厂是如何让生活垃圾“浴火重生”“变废为宝”的?近日,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到该垃圾发电厂进行了实地探访。
在人们的印象中,垃圾焚烧现场等同于漫天的浓烟、刺鼻的臭味,是脏乱差的“形象代言”。然而在位于临夏市南龙镇罗家湾村的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却是另一番景象。走进厂区,道路宽阔平坦,厂房干净整洁……处处洋溢着一幅现代化工厂的气息。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发电厂目前建成运行的1号炉占地112亩,可日处理垃圾800吨,日发电量27.8万千瓦,每天可完成临夏市及周边五十公里范围内的临夏县、东乡县、永靖县和积石山县同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年处理生活垃圾(入炉)26.67万吨测算,每年可对外供电7331.02 万度,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46万吨。
采访中,记者跟随工作人员从窗明几净的办公区来到垃圾分拣操作间,透过一道玻璃墙,记者看到了一个硕大的“垃圾池”。操作员推动操纵杆后,一个巨大的垃圾吊车立即“登场”,一抓、一提、一送,近6吨重的垃圾被送进了旁边巨大的焚烧炉。随后,经过高温焚烧等后续流程,这些垃圾将一步步转化为电能,并通过厂内变电设施后输送至临夏州电网。
同时记者了解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标准高,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烟气排放达到了欧盟2000排放标准;垃圾渗沥液在场内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与一般性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临夏市污水处理厂,而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其它烟气也都是经过无害化处理的,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可实现垃圾发电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
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理 袁建华: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完成了100%,设备安装完成了100%,2021年的12月31日并网发电。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现在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临夏市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助力。
近年来,临夏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大力推进生态保护项目,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城市环境改善聚力,为城市绿色发展赋能。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是临夏市着眼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其综合利用而实施的重大环保项目。该项目的成功运行,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为临夏市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对推进临夏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四川省将突发生态环境预警行动对应事件划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重点明确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规范细化了预防、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和应急保障等工作程序及措施。
提出5方面重点内容
《预案》共10章,包括5方面重点内容:建立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和监测制度,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明确事件调查、损害评估、补偿安置和生态恢复等善后工作要求,从队伍、物资、资金等6个方面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内容。
《预案》明确,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I级响应,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发生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II级响应并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由省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组织应对;发生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涉事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III级响应,负责应对;发生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涉事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IV级响应,负责应对。
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处置,协调联动”原则。比如,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将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调度各类资源予以支持。涉事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组织应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各部门(单位)在本级政府的指挥下,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多部门和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处置合力。
应对处置纳入目标考核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第一时间启动响应,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当事件可能升级或超出县(市、区)政府应对能力时,所属市(州)政府、省政府按规定逐级响应。
各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组织采取先期处置,及时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污染物性质和事件发生地水文、气象、地域等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全程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出具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环境应急专家则将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性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方案,评估处置效果。
《预案》还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