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将对危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将其达标率纳入县(市、区)长考核指标体系。
伊春市环保局制定了2012年度《伊春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医疗)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包括西林钢铁集团公司、绿叶家具有限公司、伊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县级以上医院等。通过落实危险(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制度,规范危险(医疗)废物贮存和标识,建立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备案制度,规范危险(医疗)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医疗)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等措施,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