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全省正系统有序推进实施“限塑”工作,已有84家企业获得了限塑替代品监管码,替代品销售量逾两千吨。
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限塑”工作是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之一,也是保持一流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
截至目前,海南省已发布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发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系列政策法规,建立了限塑名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塑料回收利用和部门联合执法等制度,将塑料袋、餐具等两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限制范围,构建形成了“法规+标准+名录+替代产品+可追溯体系”全流程闭环限塑管理体系。
“2020年以来,海南颁布了国内第一部限塑地方法规,发布了第一批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发布了国内第一个限塑地方标准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为生产、监管、流通、使用各相关方提供了标准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海南搭建了限塑工作管理平台,通过监管二维码实现了替代品生产领域企业产品认证、流通领域执法部门监管、使用领域人民群众监督的全流程可追溯闭环管理。
在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方面,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海口市、澄迈县等协同推进,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升级转型。目前已有7家省内企业具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省内形成4.5万吨/年的替代品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