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蒋朝晖 见习记者 陈克瑶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以来,云南省着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高质量发展,着力抓实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工作,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不仅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还在实战中锤炼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
聚焦专项行动,着力整治重点问题
云南省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同时,全省上下协调联动,集中优势兵力,着力抓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结合蓝天保卫战强化重点行业检查、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九湖流域环境监察、统筹协调参加各项监督检查等十项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任务落地落实见效。
自2019年4月开始,云南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金沙江、珠江和西南诸河水系干流及其一级、二级支流两侧岸线向陆地延伸10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为重点,开展固废废物的排查整治工作。截至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向云南省交办疑似问题点位632个,已经完成现场核实点位631个。
按照长江修复攻坚战的整体部署,对磷矿、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库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将查出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情况录入平台。目前,自查填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排查并填报企业181家。
同时,组织各州(市)对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产生的废水废液污染环境等问题进行排查,共排查点位97个,涉及12个州(市)。根据排查情况,昆明、曲靖、玉溪3个市的16个点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拟移送公安两件,立案查处6起,责令整改10起。
此外,云南省还组织对昆明、红河、曲靖、大理、西双版纳等重点州(市)钢铁、建材、焦化、陶瓷、磷化工、选矿等重点行业进行检查排查,将“无组织排放”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共检查排查企业14家(次),对存在大气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大理北衙金矿、个旧市大通磷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立案调查。
全省在2017年、2018年组织开展县、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开展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限时办结投诉举报件1772起
云南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环境监管工作重中之重,凝心聚力抓细抓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加强“12369”环保举报、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大对在线监测存在问题督办等各项任务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不断提质增效。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向云南省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共32批1998起,其中1970起转交各州(市)政府办理,28起由省级部门直接查办,所有投诉举报件均按照要求在办理时限内办结。截至2019年7月5日,各州(市)办理的1970起投诉举报件中,完成整改1772起,完成验收1476起;省级各部门办理的28起投诉举报件中,已完成整改26起,完成验收23起。
截至6月,全省“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共接报群众举报3062起(不在环保职责投诉范围内721起)。目前已办结2219起,其余正在办理中。全面排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共排查出生态环境问题22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30个,其余9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据了解,上半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对国家在线监测平台和省监测平台通报超标或存在问题的98家企业或监测点位,向相关州(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下发《督办通知》8份,共对8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理处罚。同时,汇总省级、州(市)两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问题情况,按月上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完善落实制度,开展跨界区域联合执法
云南省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监管、梳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开展跨界区域联合执法、做好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等为契机,不断完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有关制度。
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至2019年5月,全省共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库146个,纳入双随机监管污染源总数为6779家,建立生态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146个,总计808人。全省共执行污染源双随机监管特殊监管对象356家(次),重点监管对象2326家(次),一般监管对象2899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家1512次,参加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活动88次,共计检查企业176家(次),信息公开数量3829条(次),
二是认真落实跨界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昆明和楚雄两个州(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安宁和禄丰两个市(县)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对禄丰县北甸河周边环境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向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通报相关情况,要求对检查的14家企业54个问题和4个方面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扎实推进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确定102家环境风险高的企业作为试点。目前,试点企业中除28家因停产、关停、合并等原因无法投保的企业外,已有58家企业投保环责险,全省投保保费共计204.1万元,提供保险保障1.924亿元。
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印发了《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制订出台大练兵方案,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强化规范日常监督执法,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创新执法模式执法手段,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察机构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不断加强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移动执法系统全面应用于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为全省执法人员配发了执法记录仪,通过执法记录仪与移动执法系统整合集成,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提高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