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笔者认为,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应该重视和用好社区这个平台。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毛细血管,是城市的基础。作为社会自治组织,社区离居民最近,由居民参与管理,最了解民情。社区工作人员来自居民又服务于居民,在居民中有较高威望,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社区在动员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上有天然优势,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环境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影响生态环境的主要矛盾在发生变化,治理方式也要因时而变。比如,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北京市环境治理已由面源治理转化为精细化治理,由工业源治理向以生活源治理为主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已转化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诉求,而这些都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
笔者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社区能够补好环境治理上的短板。环境信访为什么居高不下?生活垃圾分类为什么推行困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健全,政府重视程度也很高,问题的关键是缺乏公众参与和互动。社区既了解政府的意图又清楚居民的想法,具有很强的亲和力、融合力和执行力,能够有效地把环境治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明确社区在环境治理上承担的职责。在环境治理上,往往强调执法力度的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宣传得少,没有用好社区这个现有平台,没有发挥好社区这个城市毛细血管的作用。生态环境保护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社区工作紧密联系,环境治理需要社区参与,需要明确社区职责,一是可以依法名正言顺组织开展工作;二是依职可以设专人负责,保证事有人管;三是依责可以享受财政支持,保障有必要工作条件。
加强对社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社区工作事杂,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了解相对较少,应对环境治理相关要求的能力不足,必须加强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全国有60多万个社区几百万社区工作者,把社区纳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积全社会之力,能够缓解环境治理监管矛盾,有利于形成共建共享、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