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很多地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产复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助推复产复工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近期,笔者在进行企业复工复产前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一些与往年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不尽相同的情况。比如,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时间相对较长,脱硫塔、污水泵等出现较为明显的腐蚀现象,还有部分印染、农药等行业废水处理难度很大,但污水处理系统经过一段时间停运后,细菌活性降低,需要一段唤醒时间。这些治污设施若按照常规的检查而不是开展针对性的维护检修,复工复产后其治污效果会打折扣。
再比如,受疫情影响,石灰、絮凝剂等治污原料生产企业尚未复产,污泥泵、止回阀、电磁阀等治污设施备品备件供应商还未复工,导致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后治污设施时开时停。
此外,为了应对疫情,部分企业减少当班员工数量,特别一些企业减少了治污设施运行、环境风险巡查等岗位上的员工,使得治污设施管理维护保障达不到正常力度,异常排污情况时有发生。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系生计。而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运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则是不能突破的生态环境底线。
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保服务,既考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也体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担当和工作态度,既不能一味“松”、一味“放”,也不能生搬硬套、条条框框。笔者认为,针对疫情带来的特殊情况,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在提升服务的精细、精准、精心上下功夫。
精细制作指导手册。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和区域企业治污设施基本情况,组织环境监管、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专家和业务能手,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和企业需求,制作企业复产复工污染防治工作“操作指南”“温馨提示”。尤其注意将废水、废气、固废、环境风险等细分开来,不“一锅烩”。注重操作层面的细小环节和注意事项,不搞大水漫灌,讲究实用实效,减少学术专业语言,多一些接地气、看得懂的工人语言。针对治污原料供应不足问题,积极协调经济、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帮扶力度,也要掌握区域内治污原料、备品备件生产企业和供应企业名单,建立花名册,提供给复产复工企业,让企业有“选”有“备”。
精准送服务上门。部分企业复产复工心情急迫,一时间难以顾得上或者理解不了环保工作,特别是一些中小微企业,主观上无违法行为,即使收到“提示”,但因对环境管理要求、治污设施运行技术掌握不到位,也易出现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简单地发送“指南”、推送“提示”,还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面对面的帮扶必不可少。
建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巡查监管情况,分析梳理区域内哪些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环保服务,送服务上门,手把手帮扶,面对面解答。而对调试工序复杂、要求相对较高、涉及敏感因素的企业,还可以组织专家技术力量,帮助企业编制复工复产“一厂一策”,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明确每一名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对环境管理人员和治污设施一线工人较多的企业,可以组织专题复产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帮助企业少走弯路。
精心监管消除异常。长时间停产停工后,治污设施或多或少都会出现问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督促企业实施全面维护检修的同时,还应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实施精心帮扶。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监测方案,既帮助企业掌握治污效果,还得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而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对一些污染物排放较为敏感的污染源,应专人驻守、专人帮扶,协助企业调试好、运行好治污设施,杜绝异常情况。对一些唤醒时间较长的治污设施,强化24小时严密监控,用好污染源在线监测、区域环境质量等数据,用活大气污染防治天地人一体化监控系统、水体水质污染指纹溯源等高科技手段,用数据说话、数据引导,促进企业循序渐进,避免治污设施负荷短时间内大幅度抬升而导致异常排污。对因受治污设施制约而无法复产复工的项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避免盲目冲动,同时千方百计进行帮扶,推动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