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厅联合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共同下发通知,对黑龙江省开展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在原有较为成熟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指南、标准、创建和管理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引导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静脉产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商务部门将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税收优惠政策、产业政策及经济政策、招商引资、对外合作给予大力支持;科技部门将在科技政策、科技服务等方面给予最好的服务。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又一个更高层次的经济发展形式,是生态工业的载体,是运用循环经济理论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成的一种新型工业组织形态,是一个包括自然、工业和社会的综合体。它通过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副产物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等,建立企业间的关联,进行产业链接,形成相关工业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从而实现园区在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据悉,年底之前黑龙江省力争开展1~2家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吴殿峰 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