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
当下,在绝大多数基层单位,“制度上墙”已然成为基层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你走进任何一家单位,往往最醒目的是挂在墙上的各类规章制度。
制度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必要的工作制度,可以保障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也可以督促大家遵规守纪。制度上墙,把单位的规章制度广而告之,这既是制度公开的一种方式,也方便大家记忆、理解、执行和接受监督。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一些单位,“制度上墙”却沦为“墙上制度”,成了摆设的“花瓶子”,有的挂上去后就重没有执行过。
“制度上墙”沦为“墙上制度”,一是因为制度的不接地气。一些上墙的制度,不是本单位制订的,而是上级部门要求装的,部分制度内容或过于繁杂,不好操作;或不切基层实际,很难贯彻执行。二是形式主义思维作祟。一些单位虽然热衷于“制度上墙”,但往往是重挂不重用,制度缺乏具体行动,成了“一纸空文”。此外,也和一些地方的考核走形变味有关。一些职能部门到基层单位督查考核,重点关注的是制度有没有,是否上墙,而对于制度是否真正得以推行,往往则不管不问。
制度的本意是规范行为,推进工作,促进发展,如果重形式、轻内容、不落实,制度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再好、再严的制度也会慢慢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成了“拔了牙的老虎”,自然管不住、管不好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不能只是挂在墙上,更要走下墙,走进实际,走进工作,成为适用对象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的硬条款。因此,各地各部门一方面要本着于事简便的原则,要根据工作的实际和需要,灵活悬挂,对于不符合实际、操作困难的制度,要删繁就简,让制度有精准度和凝练度。另一方面要在抓落实上下真功夫、硬功夫。让制度“上墙”更“上心”。此外,也要不断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于搞形式主义或者执行制度疲软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问责,以此严防“制度上墙”沦为“墙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