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持续稳步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来源:更新时间:2014-12-04
为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办法》及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等工作要求,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为出发点,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环境质量达标、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规范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持续稳步推进我市创模工作。
一是编制实施《云南省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玉溪市环保局委托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完成了《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修编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2010年以来发布的第六阶段创模考核指标体系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总结分析玉溪市创模工作基础和差距,提出了玉溪创模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玉溪市政府于2014年1月23日以玉政复〔2014〕1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批复》批准实施,创模规划文本已送达八县一区政府和34个市直部门,作为全市各部门开展创模工作的指导和依据。
二是制定下发了《玉溪市2014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市创模办在广泛收集、充分征求各县区、各部门2014年创模工作计划和拟实施的创模重点工程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玉溪市2014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以玉政办发[2014]63号文件《关于印发〈玉溪市2014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实施。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市级方案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全年创模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创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技术指导工作。对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风水库、飞井海水库的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玉溪大河沿岸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每季跟踪督察,及时填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跟踪表。由市财政局安排下达了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500万元创模项目资金,其中:红塔洛河乡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于8月14日完成对该工程的审计工作,委托招投标公司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江川安化乡董柄河流域董柄大营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正在协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分析项目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各项监测数据。
四是继续抓好创模基础工作。认真开展完成了2013年度创模工作完成情况、工程任务开展情况和指标达标情况的总结分析。继续加强创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上报2012-2013年度创模档案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和创模工作信息,根据《关于加强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玉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资料整理规范》,及时编制《玉溪市创模工作简报》报国家环保部、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市创模成员单位和领导等,目前已累计上报创模简报5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