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08年12月26日通过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并于2009年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12月4日至7日,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组将来乐对乐山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巩固成果进行复查。
3年来,乐山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以新的理念创新成效,创模工作得到提升,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创新理念 提升“创模”工作
近年来,乐山采取总量减排和创模工作有机结合、生态创建和创模工作有机结合、循环经济发展和创模工作有机结合的创新理念,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经环保部核查认可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项目32个,减排量14256.26吨;二氧化硫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项目43个,减排量20274.41吨。
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生态县(市)2个、1个通过省级生态区技术核查,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8个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及技术核查,建成省级生态乡镇54个,省级生态小区20个;省级绿色社区6个、生态村23个、市级生态村233个。
乐山市先后发展了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6户,试点园区2个。通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着力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节约化、集约化发展,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五通桥盐磷化工产业园区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沙湾不锈钢民生产业园区、五通桥盐磷化工产业园区和峨眉山工业集中区成为全省首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单位。
创新措施 提升环境质量
水是生命之源,改善水质量是创模的头等大事。三年来,乐山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增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已达到5.2万吨/天;2011年3月建成投运的乐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达到7万吨/日。各县(市、区)(不含中心城区)建成污水处理厂11个,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21.15万吨/天,处理后的污水全部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近几年,乐山市进一步强化“青山绿地”工程,10.2平方公里的城市“绿心”得到有效保护,呈现“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绿化格局。2011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7.29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42.17%。截止2011年,乐山市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9个,设计处理能力1215吨/日,配备了环卫作业车辆224台,实现垃圾清运全覆盖。2011年,乐山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三年来,乐山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设备配置不断完善,2010年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乐山市污染源监控及应急指挥中心,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进行实时监控,依法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提高了乐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突出表现在“创模”前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平均提高了1.1倍;增加城市污水管网144.5公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平均为98.6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均好于全国水平。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城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城市面貌也有很大改善,提升了城市品味,在环境保护取得进展的同时,乐山经济也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