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至2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信访件六批次96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3 件。
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长安区10件,平山县、行唐县各9件,井陉县、桥西区、元氏县各7件,灵寿县、赞皇县各5件,栾城区、无极县、正定县各4件,新华区、新乐市、裕华区、高新区各 3件,藁城区、晋州市、鹿泉区各2件,高邑县、深泽县、循环化工园区、赵县各1件,市直部门3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类 33件,生态类15 件,土壤类20 件,水类15件,噪声类5件,辐射类1件,其他7件。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河北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按期反馈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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