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7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除电价补贴标准外,意见明确了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原则和目标,另外还就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点评:
装机目标再度上调至35GW,今年中国有望成全球第一大需求市场。
此次是官方文件正式确定将光伏“十二五”装机目标再次上调至35GW,幅度67%,13-15年年均新增10GW,符合市场预期,未来仍有进一步上调可能。今年全球光伏市场需求预计35GW,较去年增长约10%,国内市场需求占全球比重将从去年的16%升至2g%,接棒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需求市场。
分布式光伏再获力挺,多方位细则全面支持。具体包括:1.明确“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建设原则;2.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示范小镇及示范村;3.实行备案管理,豁免发电业务许可;4.简化并网手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5.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严格准入标准抑制产能扩张。对于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电池转换效率单晶>=20%、多晶>=18%、薄膜>=12%,多晶硅综合电耗<=100千瓦时/千克。目前国内多数企业难以达到这一严厉标准,英利“熊猫”系列单晶硅高效电池商业化平均转换效率也仅1g%。另外,还将实行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等关键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
补贴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有望上调。意见要求电网全额收购光伏发电量,中央财政按季向电网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与电站按月全额结算。而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主要来源,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有望从8厘/千瓦时上调至16厘/千瓦时,我们假设13-15年用电量年均增速7%,13年征收标准维持8厘/千瓦时,14-15年按照16厘/千瓦时,经估算未来三年,光伏发电补贴资金需求分别为93、142、187亿元,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规模比重分别为22%、16%、1g%.补贴资金足够支持未来三年装机,且完全可控。
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优质企业发展。财税方面支持包括研发费用冲抵应纳税所得额;兼并重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支持方面,政策向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光伏制造企业倾斜,有望缓解目前光伏企业融资全面受限的困境。
意见各项细则明确扶持优质光伏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企业,从选择行业龙头及国内市场大幅扩容角度,我们建议关注具备一体化优势的光伏电站总包龙头特变电工(600089)以及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的光伏并网设备龙头阳光电源(300274)。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力度不达预期,海外贸易争端持续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