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福建省最基层的林业生产单位,分布在全省69个县(市、区),涉及498个乡镇、1576个行政村、3204个自然村,是连接乡村、联系林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服务“三农”、促进乡村振兴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国有林场优势,大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福建省林业局近期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百场结百村”活动方案,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绿化美化、森林经营、绿化美化、技术推广、产业衔接、贴近乡村等方面的优势,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实现“三高”林业与乡村发展的有机结合,共创富美和谐的场村关系,为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可行的治理方案。
《方案》提出:要在为助力乡村振兴,全省确定100个国有林场,每个国有林场选择1个行政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搭建林业与地方的沟通平台,整合林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结对共建村的确定,原则上应选择国有林场经营区所在的行政村,由国有林场提出初步意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省属国有林场)局共同确定,县属国有林场由,或者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乡村振兴职能部门共同和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县属国有林场)。共建村确定后,由国有林场与共建村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研究商定共建内容。《方案》强调国有林场要与结对乡村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共建活动:
一是深化场村支部共建共同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坚持强化党建引领,结合发挥场、村各自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当地扶贫、教育、敬老、助弱等公益事业或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在生态管护、资源培育、森林防火、优序良俗等方面,互鉴互学,联防联护,共建共融,凝聚和谐发展共识,构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帮助共建村党支部创建县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助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助力共同推进乡村经济发展。主动与结对共建村共商发展思路,做好政策宣传,帮助指导策划林业发展项目。建立场村合作共建发展机制,建立场村合作发展机制,以市场为导向,林地为媒介,联合村集体、林业合作社和林农等主体,采取产业带动、项目帮扶、资金支持、就业扶贫等多种方式,对场村合作项目给予倾斜支持,进一步拓展场外合作造林、合作经营、合作联营等发展模式,指导共建村集体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帮助共建村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并对场村合作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广大村民参与资源培育、生态管护和林业产业发展,全面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乡村。
三是助力共同打造乡村绿化美化宜居环境。重点围绕乡村宜居环境建设,以省级森林村庄等项目为载体,帮助做好结对共建村绿化美化规划,加强大对绿化美化建设的指导和扶持和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实施,提高结对共建村及周边森林景观质量和环境质量,全面打造“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同时,加快“美丽林场”“一场一景”“百园千道”等项目建设,提升国有林场场部、工区绿化美化水平,并向周边村民免费开放,让群众共享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四是助力平安林区建设共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文明树新风,支持指导帮助结对共建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加强规矩引导,规范村民行为。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参与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共同维护国有林场经营区稳定,形成场村融合、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是助力共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就业帮扶,鼓励结对共建村村民参与林场种苗生产、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木材生产、森林管护、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劳务,带动村民家门口务工就业;加强生态帮扶,优先聘用结对共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群众为生态护林员;加强科技帮扶,用好国有林场技术、人才优势,为村民提供“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林业科技服务;加强结对帮扶,与结对共建村贫困户困难群众开展点对点结对帮扶,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六是助力共同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与共建村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举办“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改善人居环境,为乡风文明塑形;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依托基层道德讲堂、自然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载体,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公民道德、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卫生健康等培训,促进共建村群众文明习惯的养成,为乡风文明铸魂;围绕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中心,突出重点,强化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用身边人的身边故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激发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