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凤
早在2002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应当创造条件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但时至今日,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阶梯水价仍处于研究阶段。硬件和软件方面的障碍,让阶梯水价的推行并不顺畅。
硬件方面,一户一表的改造就难倒了很多城市。比如,广州的阶梯水价也只是对实现一户一表计量的居民实施,但这就意味着同样的用水量会产生不同的水费。
软件方面,水价的“阶梯”到底该如何确定?基本定额的核定是以人为单位,还是以户为单位?像北京这样大量人户分离、房屋空置的情况如何管理?核定周期是以年计算还是以月计算,冬季和夏季的用水量差额怎么办?这其中,还要考虑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需要等问题。
阶梯水价是否会变成“阶梯式涨价”?公众产生质疑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供水成本的不透明,而广州等地对供水成本进行的监审结果显示,企业确实存在虚报供水成本的问题。
在推进阶梯水价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公开、公平、公正问题,是一个不小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