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华环保宣传网
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黄河宁 天下平 要下好保护和发展“一盘棋” 环保督查回头看看什么? 水利信息化技术论坛将召开 治霾不能放过车辆“花钱过年检” 黑臭水体整治需以精细增成效 寻求破解邻避困境的金钥匙 农业生物安全关乎人类生存安危 发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国治水智慧何以千年不衰 守护蓝天碧水 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亟须重视煤矿区生态修复 德泽水库累计向滇池补水35亿立方米 弘扬铁军精神,勇做治污攻坚胜利之师 绿色可持续,企业良性发展的“必选项” 江西八成以上县(市、区)实施横向流域生态补偿 解决好工业绿色发展外部性问题 构建自然保护区周边村落收入增长机制 建立健全网格员激励机制 提前达标彰显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担当 “三大发动机”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完善制度,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借鉴国际经验推进我国碳排放达峰 应对气候变化,美国各界难有共识 “万亿俱乐部”城市能否成为高水平环境治理引领者? 绿色金融发展要把握新特点应对新挑战 “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尤需守正创新 危险废物监管需制度创新 臭氧污染治理亟待加大攻坚力度 合理发挥水泥窑在危废焚烧处置中的作用 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落实《巴黎协定》 建立健全监察体制 数据审核要念好三字经 治理雾霾要打持久战 如何防范政策执行“一刀切”问题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应坚持三原则 加快推动建立健全长江源区生态补偿机制 绿色发展将使中国跳出“环境库兹涅茨陷阱” 垃圾分类党政机关要带头 让生态产品价值尽快实现 “十四五”应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西宁市划分520个岸线功能区加强河湖管护 从发展视角看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2000年至2020年全国城市节水量累计近千亿立方米 着眼七大要点 加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突出“六个聚焦” 推动绿色发展 绿证何时开启绿电时代? 抓住两个重点,破局“十四五”臭氧治理 建设美丽中国应重视草原生态治理和保护

您的位置:首页 >环保人物 >

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中国环境报更新时间:2020-06-18

法律制度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武器,执法监管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越来越严密,执法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手段也越来越多,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犯罪入刑、损害赔偿等法治手段,成为高悬违法者头顶的利剑。法律的刚性约束让违法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从而发挥了巨大的震慑和防止作用。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但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一些领域的环境问题有待新的法律制度来管控、破解,其立法空白亟待填补。还有一些以往制定的法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及时修订。我们要积极推进长江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行政法规的制修订。与此同时,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积累起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我们要及时总结提炼,将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近年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尤其是今年,为了更好地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出了“两个正面清单”制度。我们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也要加强执法监管。要继续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动各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持续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指导帮助和督促重点区域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秋冬季攻坚方案;对臭氧污染突出的城市,开展VOCs排放重点行业专项监督帮扶;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存在困难的重点区域外城市,组织开展精准监督帮扶。以统筹强化监督为平台,整合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压缩规模和时间,减轻基层负担。

法律不严格执行,就是纸老虎。执法队伍要苦练内功,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效能。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等手段,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执法与监测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执法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深度融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发挥热点网格“千里眼”功能,大力推广使用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要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将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作为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增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合法性。依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处罚、任意执法。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坚决禁止“一刀切”行为,杜绝紧急停工停业停产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做法。要通过严格执法监管,督促企业把治污设施运行好,把标准履行到位,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守法,建立守法激励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发展。

热点图文

国家公园如何兼顾生态保护与社区福祉
国家公园如何兼顾生态保护与社区福祉
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怎么修订
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怎么修订
雾霾之下 也要记得对吸烟说“不”
雾霾之下 也要记得对吸烟说“不”
“塑战速决”不能只靠可降解塑料
“塑战速决”不能只靠可降解塑料
自然生态空间用途转化纳入制度安排
自然生态空间用途转化纳入制度安排
“十四五”如何适应全领域监测要求?
“十四五”如何适应全领域监测要求?
加大改革力度推进诚信监测
加大改革力度推进诚信监测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本站部分图片和新闻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版权所有:中 华 环 保 宣 传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