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接张集镇村民反映,在吴楼村张集镇水厂西南侧有家塑料颗粒加工厂不管不顾附近群众感受,每天都在生产经营,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坑内,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饮水安全,机器产生的噪音和散发出废旧塑料极大难闻的废气简直难以忍受。
5月31日,记者根据线索到现场进行调查时看到,这家颗粒厂里面正在热火朝天地生产着,院里堆放的各种原材料废旧塑料品露天放置变成了小山。污水直接排放到窑坑内,各种废渣随意丢弃。据知情人士介绍:“这家企业在这里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除了上级督察组来检查紧张的时候象征性地停几天,他们几乎每天都在生产,我们也曾多次投诉,可是根本就没有人来查过,他们也一直没有停止过,据说与有关部门关系密切,都在为他们背后撑着“保护伞”,否则现在国家对环保这么重视,我们多次投诉怎么就没有人来管管呢?”
附近一在田地间务农的老人告诉记者,这个颗粒厂离农田很近,他们从这经过时常常会感觉眼睛刺激,喉咙难受,但是也没人管这个厂。记者在实地了解情况后,拨通了虞城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记者将情况说明后,环保局人员称没有手续,下一步将立即取缔。6月1日下午记者接到电话,对方称是张集镇颗粒厂的老板,称其不会对水厂的水质产生污染。据知情人士介绍,该塑料颗粒厂常年生产,污水由厂后方水沟排入水厂旁窑坑内,污水坑上漂浮着一层塑料污染物。这些塑料颗粒加工厂没有污染治理设施,而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建有水污染防治设施,在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后才能投入生产。显然,我们看到的这些塑料颗粒加工厂并没有达到国家法律的要求。望当地环保局能够严格执法,尽职尽责,保护好人民赖以生存的环境。而不是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严,徒有虚名。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