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特困家庭免征垃圾处理费
来源:更新时间:2012-07-02
中国江苏网7月2日讯 近日,家住市区大洋新村的倪青虎,带着特困证、缴水费单,来到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大厅,办理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免征手续,并领回了已缴纳的24元垃圾处理费。据了解,今年市区共有1142户特困家庭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比去年增加80户。
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处副主任卞伟英告诉记者,今年城南新区的特困家庭被纳入到免征范围,市区共有1142户特困家庭享受免征待遇,其中,亭湖区995户、盐都区39户、市开发区28户、城南新区80户。
卞伟英介绍说,市区个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汇津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征收,特困家庭的名单被直接纳入到该公司缴费系统,特困家庭在缴纳水费时,垃圾处理费一项则通过缴费系统直接免除。
为方便群众办理免征手续,市征管处推出多条便民措施:定期回访受惠家庭,并上门为特困家庭办理免征手续等。在特困户走访中,该处工作人员发现,有少数特困户因为水卡上的名字和特困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导致无法享受免征待遇。卞伟英提醒说,特困户家庭在缴纳水费的时候,最好将缴费单打印出来,如果没有免征垃圾处理费,可以带着特困证和相关缴费单,到征收大厅提出申请,通过市城管部门核定后办理免征手续。
据了解,从2009年7月起,我市开始向居民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每户4元,同时规定,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家庭以及由财政拨款并纳入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利机构,凭有效证明经市城管局核定后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