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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

来源:中国环境报更新时间:2020-10-19

中国环境报讯 10月1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普查数据显示,与10年前第一次普查相比,陕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相对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平均降幅为47.1%,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平均降幅为33.8%。同时,陕西单位产品的排污量和单位工业总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也双双实现大幅下降。

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介绍,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20个部门通力合作,省普查办精心组织,各市县普查机构扎实推进,广大普查对象密切配合,全省投入经费2.08亿元,1.5万余名普查人员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通过三年普查,陕西省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为62193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554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8380个,生活源2634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96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22个。其中,西安、宝鸡、汉中、榆林、咸阳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排名全省前5位,5市的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占全省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8.4%。

从行业来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3个行业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占全省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38.0%。

此外,公安部门统计全省机动车662.61万辆,农业部门统计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36.28万千瓦,国家统一调查陕西省工程机械保有量13.0万台、铁路内燃机油耗5.05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37.06万次。本次普查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通过普查,陕西省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9.54万吨,氨氮1.64万吨,总氮4.96万吨,总磷0.44万吨,动植物油0.67万吨,石油类145.34吨。从普查情况看,陕西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陕西段),数量占全省总数的8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水资源排放强度平均为长江流域(陕西段)的2.73倍和8.21倍。渭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黄河流域(陕西段)排放总量的70%以上,是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的主要来源,与陕西省实际水质情况基本吻合。

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9.90万吨,氮氧化物46.33万吨,颗粒物51.32万吨。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初次调查,排放量为22.37万吨。普查结果显示,关中地区企业数量最多,以小微企业为主,移动源和生活源排放占比较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4.86%和59.89%;陕北地区污染排放以工业为主,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5.59%和46.48%;陕南地区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较小,均在10%-15%之间,普查结果与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相符。

全省固体废物的情况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9亿吨,其中综合利用量0.49亿吨,处置量0.61亿吨。

水污染物排放从“三源鼎立”转变为以生活源农业源为主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邓宴郦介绍,自一污普1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污染物排放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本次污染源普查结果,陕西省污染排放主要呈现以下三方面特征:

一是水污染物排放结构发生转变。一污普时期,陕西省水污染物排放呈现的是工业、生活和农业“三源鼎立”,二污普转变为以生活源和农业源为主。2017年,陕西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不足总排放量的5%,但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占总排放量比例较高,特别是氨氮占比高达58%,且直接入河量较大,成为影响河流水质的主要因素。

二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呈现新特征。以工业排放为主的二氧化硫在十年间下降了近80%,已不再是环境空气质量的超标因子。与此同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这些大气污染物呈现多来源特征,特别是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总量一半以上,西安市更是高达80%以上,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结构由煤烟型转变为复合型,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是挥发性有机物问题逐渐凸显。在二污普中首次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为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且占比均衡、来源复杂,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陕西省还及时开发应用普查成果。本着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以各阶段普查数据为基础,自立18个研究课题,编写刊物《普查与决策》6期,对全省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排污口、移动源等提出管控建议,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出决策建议;以榆林市为试点开展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分析研究,以延河为试点开发了入河排污口智能识别监管系统,以各类污染源相关信息、数据为依据,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的污染源空间分布图,印制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图集》,开发了普查成果展示系统,搭建了展示平台。

目前,陕西省的普查成果已应用于蓝天保卫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排污许可证发放、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三线一单”“一市一策”“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在研判环境形势、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支撑环境管理决策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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