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举办2021年首期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专题培训班,来自14个地(州、市)生态环境局、57家设施开放单位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15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
据了解,自2017年12月设施开放工作启动以来,经生态环境部公布的4批次新疆设施开放单位已达到57家,实现了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开放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向公众开放。3年多来,新疆设施开放单位累计开展活动690余次,参与活动人数达20余万人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王欣在开班仪式上表示,通过设施开放工作,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疆关于环保设施开放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统筹安排好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设施开放工作,拓展开放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频次、丰富开放形式,提升开放效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设施开放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