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餐馆、饭店应当先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登记,持名称登记通知书向卫生局申请取得餐饮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再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一般流程如下:一、名称预登记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取名称审批表,按要求填表。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四、消防电检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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