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水利部批准,阳信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
据悉,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实施期为3年,分启动、培训研讨、全面推进、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阳信县争取在2014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提前达到国家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综合评价,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县可优先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投资。
今后阳信县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这一措施,全县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将得到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将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进一步得到落实,生产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将切实减少。将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主要内容和目标为:一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做到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等规定“五完善”;二是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收取、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四是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五是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其中县级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