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建筑垃圾车实行全封闭式运输
来源:更新时间:2012-11-14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提升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成都市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和公司化运营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照新的全密闭技术标准,实行全封闭式运输。
办法规定,从11月1日起,成都市未按规定安装自动软篷全密闭覆盖系统的运渣车,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全市所有建设单位(包括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运输中应使用符合新技术标准的自动软篷全密闭覆盖系统的运渣车进行运输,政府工程、市属国有公司参与的项目应率先使用。办法对全密闭要求、公司化管理及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等几项工作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市治理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的意见》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制度。需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的企业,10月31日前可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建立《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
办法还明确了区(市)县政府职责,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和公司化管理按属地组织实施。区(市)县政府应积极引导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申请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报市城管局列入《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名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式样的运渣车全密闭技术标准,推荐自动软篷全封闭密闭覆盖系统改装企业,确保运渣车全密闭运输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