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上海市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再生资源的回收种类、回收范围、利用指引,新增电子废弃物、废弃节能灯等易污染环境的废旧商品回收种类及回收规范等事宜。
据悉,近年来,上海市建立了完整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企业备案登记制度,截至目前,已经对1323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了备案登记。积极推进回收体系,完善回收网络布局,在回收点、回收站、分拣加工中心三级回收网络的基础上,支持回收企业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商场、走进学校,拓展多元化回收渠道,每年可回收废旧金属、废纸、废橡塑、废玻璃、电子废弃物等各类废旧物资约700万吨。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顾嘉禾表示,下一步上海市商务部门将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开展回收人员系统培训,提高回收从业人员业务素养。同时,支持回收龙头企业整合和规范流动回收人员,参加统一培训。此外,还将引导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在商场超市、商务楼宇、住宅小区等场所设置统一标识的示范回收点,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回收服务。同时,积极培育回收示范企业,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带动区域回收体系建设,推动打造一批回收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