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由来已久,它严重污染了城市道路,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现在我们就连线本台记者少团,请他说说自己的观点。
这类问题持续了二十多天,说白了就是管理不到位。这里既有建筑部门的问题,又有执法部门监管不严,查处不力问题。严格查处不按规定运输建筑垃圾、运输中洒落泥土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刻不容缓。
据我了解,沈阳市部分工程在运输建筑垃圾时,不分白天晚上,不采取降尘除污措施,沿途遗撒;不设置冲洗平台,或者是设置了平台也不启用。还有些小型开挖拆迁工地和居民装修工程处置建筑垃圾时,乱运乱倒,造成清了又倒,倒了又清的现象重复发生,严重污染了城市道路,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沈阳市政府在2006年4月19号公布的《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七条第九款明确规定:对沿途洒落,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清扫并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罚款标准明显导致违法成本较低,所以建议我市应该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上调处罚标准。此外,应该全面扩容“数字城管”,所有在沈阳市从事散装物料运输的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加装密闭装置等技术装备,以便远程监控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和运输情况,从而大幅降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城建部门也应要求施工工地在工程现场出入口全都设置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土出工地。违规建筑工地一旦被查处,就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