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追凶”机动车污染 推进高污染车限行淘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拥有的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机动车排放五毒俱全,其中黑碳等颗粒物是“天生”的PM2.5,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空气中二次反应也生成PM2.5。可以说,机动车就是一柄双刃剑,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排放了大量的尾气。无论是机构,还是民间组织对外发布大气污染的成因时,机动车尾气排放都榜上有名,且十分靠前。联合国调查报告显示:世界城市中的空气污染,近六成来自汽车尾气。北京市在2014年4月公布的国内首份PM2.5来源解析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比高达31.1%,甚至超过燃煤这一传统污染大户,大成因便在于不断攀升的机动车保有量。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王跃思研究员在“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项研究的结果表明,2009-2011年,京津冀地区PM2.5中,有约30%(10-50%)来源于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另外:钢铁化工电子等工业生产约占35%(20-50%),热电厂排放约占10%(5-20%),居民取暖、烹饪等约占10%(5-20%),剩下的为其它来源。)不少人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建议。然而对发展新能源汽车能否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问题,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指出,短期难以见效。综合看,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纯电动车均因核心技术不过关、续航能力短、价格过高、充电困难、安全隐患等问题而大大限制其规模化推广和应用,未来要实现大规模产业化仍举步维艰。机动车污染的防治,一方面需要全国统筹,有序发展和适度控制机动车总体增量、总体使用率;另一方面,需要多管齐下,加大力度应对各类、各辆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有业内专家提出机动车污染治理的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切实提高油品质量。据统计,目前我国在用油品大都为国Ⅲ标准,其含硫量在150ppm,而美国和欧洲的成品油含硫率分别为30ppm、10ppm,也就意味着我国一辆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美国的5辆、欧洲的15辆。因此,要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将油品标准由目前的国Ⅲ标准提高到国Ⅳ标准,是解决目前机动车污染的关键措施,并要切实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用成品油达到相应标准。二是加强机动车准入控制。目前,全国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仅占汽车总保有量的5.7%,据研究数据表明,与国Ⅲ标准车辆相比,国Ⅳ标准车辆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一半,因此,要加快新车排放标准实施进程,全面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适时颁布适时国家第Ⅴ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实施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三是推进高污染车限行与淘汰。目前,全国仅占汽车保有量16.4%的“黄标车”却排放了63.7%的NOx、86.6%的PM、55.9%的CO和60.4%的HC,据研究数据表明,黄标车辆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国Ⅳ标准车辆的20倍,因此要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四是加快环保新能源汽车发展。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和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并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对大排量乘用车提高消费税税率、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定补贴等政策,切实提高环保新能源汽车占比。五是扶持清洁汽油产业发展。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的PM2.5,与汽油调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多的MTBE添加剂有着重要关联,许多发达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扶持使用新型的无硫、无芳烃、无烯烃等清洁汽油添加剂——烷基化油尤为重要。希望国家要重视并扶持烷基化油生产行业发展,对生产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信贷保障、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扶持等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