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小静
虽然新环保法只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向本级人大报告环境和生态保护情况,但此次射阳县将这一任务落实到乡镇一级,推行镇级生态环保工作报告制度,这是自行加压,延伸责任,有利于地方环保工作的提升。
向人大进行“环保述职”,目的在于通过人大的监督作用,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促使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开展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目前有些乡镇一级的环保责任履行得并不到位。该实的虚了,该大的小了,有的甚至模棱两可、可有可无,这使得农村生态文明进建设成为了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讲,将向人大进行环保述职这一制度延伸到基层乡镇,不失为一种好的责任监督手段。
这对乡镇政府的履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上级政府的审核,还要通过人大监督的“环保关卡”,多了一重压力,必然会转化成落实环保责任的动力,以往松懈的环保工作该要紧一紧,以往忽略的环保任务该要抓一抓,以往落下的环保短板该要补一补。唯有此,才能顺利地向人大上交好这一“环保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