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2012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监测366天,其中优99天,良253天,轻微污染14天,天气优良率占总监测天数的96.2%,轻微污染天气天数占总监测天数的3.8%。相比2011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78天,良280天,轻微污染7天,为“优”天气多了21天,轻微污染天气多了7天,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天气没有。
从2012年9月25日起,柳州市开始对外发布pM2.5的监测数据,在之后3个多月的监测中,pM2.5的数据接近了国家最新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环保监测站有关负责人还介绍,这几个月的监测数据显示,每天上午9时-10时,是当天pM2.5的高峰期;下午4时-5时,是pM2.5的低峰期,该时段锻炼身体比较好;晚上8时-9时,pM2.5浓度又相对较高。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每年夏秋季柳州市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冬春季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二氧化硫浓度超标现象均容易发生在冬季。不过,从pM2.5监测数据来看,柳州市2012年冬季空气质量达一级的天气天数也不少,污染指数较低,这样的天气在柳州的冬季算是比较难得的。
好的空气质量也与柳州市从去年开始,对冬季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控制这一新措施不无关系。2012年冬季,柳州市政府曾下发通告要求企业控制大气污染,其中规定冬季大气环境质量较差时,将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源采取限制排污的强制性应急措施,确保空气环境质量达标。
通告要求,各企业必须执行大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制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单位,需符合规定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对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